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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消息,近日法院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判决书显示,除阳光城需承担赔偿责任外,其法定代表人林腾蛟及实控人吴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系列案件法院采取示范性诉讼机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加入索赔。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820485)提示,于2020年10月23日-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23年6月30日,阳光城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显示公司存在两笔违规担保事项,且两笔担保未经阳光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该行为已违反了相关规定。林腾蛟作为公司董事长,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应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此外,阳光城股票在2023年5月15日至6月9日期间,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2023年8月16日,公司正式被深交所摘牌。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0年10月23日-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2024年6月18日,公司最新发布的《关于逾期债务、累计诉讼等进展情况的公告》,披露了其当前的债务危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达715.26亿元人民币,境外债券未支付本金达22.44亿美元,境内债券未支付本金为164.63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法院执行案件金额高达45.94亿元人民币。显然公司的债务问题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赔偿能力不免令人担忧。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阳光城股民索赔案件已有一审示范案件胜诉,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索赔区间:
【阳光城】于2020年10月23日-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ST阳光城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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