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达·赫比森是一个住在华盛顿州莱克伍德镇的一个单亲妈妈。她和三个可爱的女儿生活在一起。朗达和三个女儿都长得特别漂亮,其中9岁的辛迪更为出众。
一家女人的颜值都很高
每年独立日的时候,小镇都有一个传统,白天看游行,晚上放烟花。
1996年的7月4日却和往年不同,朗达白天的事情特别多,她一直忙着做家务停不下来,三个女儿就在外面的院子里自己玩,她一时也没有顾得上管她们。
她想着赶紧做完事,晚上就可以带孩子们去看烟花了,可是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其他女儿都回来了,辛迪却不见影子。
开始的时候朗达并没有太在意,毕竟小镇很小,邻居们都很熟,房子都离得很近。她到四周邻居家打听女儿有没有过来玩,可是得到的全是否认的消息。直到晚上烟花初起,她才慌了神,打电话到当地的警察局报案。
“她说去朋友家玩,可是现在找不到她了。”
莱克伍德镇的人口不多,平时很安静,现在一个9岁的孩子失踪了,立刻就引起了全镇人的关注,很快消息就传开了。
警察接到报案也十分重视,警长亲自开车带领部下出去找人,可是找到半夜也没有发现辛迪的踪迹。到第二天早上,大家意识到这可能不是简单的孩子迷路走丢了,不然就这么大的地方,怎么会一直没有电话或者任何信息呢?
当地的群众们组织起来,有超过100人的志愿者参加了搜救。这个小镇的地貌其实比较荒芜,有许多长满了杂草树丛的荒地。志愿者们只能用工具劈开荆棘和障碍,慢慢的搜索。
可是48小时过去了,搜索还是一无所获,警方开始把注意力放在了辛迪的父母身上。
虽然朗达是报告女儿失踪的人,但过去不是没有过父母伪造孩子失踪报假警的例子。如果孩子不是失踪了,而是出了什么事,父母只是用失踪来掩盖真相呢?
辛迪的父母早年离异,三个孩子跟着妈妈。
离异的朗达和前夫
经过调查,辛迪的爸爸在辛迪失踪的那个下午,有非常确实的不在场证明,警方解除了对他的怀疑。可是辛迪的妈妈,却对警察提出的问题闪烁其词,引人生疑。
当警察问她,孩子失踪的时候穿的什么颜色的衣服?她想了半天,支支吾吾地说,我也不记得了,可能是穿了条小裙子?
警方的接线员也提到,那天晚上接到朗达的报警电话时,她的语气飘忽而且冷淡,对失踪的女儿好像并没有一般父母那样显得焦急失措,相反,却好像有些心不在焉。
于是警方把朗达请到警察局进行质询,从晚上9点问到了第二天早上6点。当然朗达否认了一切质疑,反复地说自己是无辜的。
警方说,既然这样,咱们来做个测谎试验吧。
测谎试验一般是要建立一个基准线,先问一些双方都知道答案的问题,比如你多大了,叫什么名字,通过对这些真实答案的反应建立起基础。那么当对方撒谎的时候,会通过心跳血压,甚至瞳孔大小的反应,判断出被测人在撒谎。
不要以为测谎仪好对付,没有经过特殊训练的人,是很难控制自己的身体反应的。
朗达接受了测谎试验,在测试人员问她:“你是否知道辛迪在哪儿?” 时,她回答说不知道。可是测谎仪的指针却显示,她在撒谎!
朗达先是楞了一下,然后捂着脸哭了起来。
她说那几天她忙着找孩子,没有时间吃饭睡觉,完全是个行尸走肉,所以对测谎仪也无法做出正确的反应。
她说的是实话吗?警方一时也不好判断。毕竟测谎仪只能指点一个方向,并不能真的作为证据,所以警方对朗达只能存疑。
回到家后,朗达和家人一起张罗了个悬赏,对能提供有效信息的人,奖励5000美元。
2个星期过去了,还是没有发现辛迪的踪影。可是这时,转机意外的来到了。
7月17日,警察收到了一个神秘的电话。电话是从朗达平时常去的教堂里打来的,打电话的人说话怪里怪气,但是他声称自己做了个梦,在梦里,他看到一个女孩儿躺在一片杂草丛里,一动不动。
这个人不光说,甚至还画了一个地图,描述梦境中的那片杂草丛所在。他把地图丢在教堂,警方取到一看,发现那个地方距离辛迪家只有半迈的之远,而且志愿者们早就已经搜索过那片地方。
警方对这个人的话并不是特别相信,但是朗达坚持应该再去试试,这次他们真的在这个地方找到了辛迪的尸体。
她被藏在一个废弃的热水器下面,身上用地毯裹了四层。
得知这个可怕的消息,当地的家长们也都惊呆了。
直到这个时候,大家才知道,他们住的这个社区,是当地治安最乱的一个社区,有大量的帮派活动,更可怕的是,这么小小的一个社区里,居然有64个登记在册的性犯罪分子。简直是太可怕了。过去孩子们放学后都是随意的在街头玩,现在这种情况,谁也不敢再让孩子们脱离自己的视线了。
法医对辛迪的尸体做了尸检,尸检中发现,辛迪曾经被性侵,而且被残暴的殴打过。
可是因为因为辛迪失踪了许多天,尸体才被发现,警方需要证实的第一点,就是辛迪的死亡时间。明确了死亡时间,才好继续去质询目标嫌疑人。
不知道你们看不看CSI-犯罪现场调查,其中第一季的第十集叫Sex, Lies and Larvae。讲的就是他们在沙漠里发现了一具裹着毯子的尸体,为了搞清楚具体死亡的时间,Grissom就弄了头猪裹上毯子来做实验。
因为当人或者动物死后,就会有昆虫循迹而来,把尸体当做食物的源头安家落户。这个实验的原理就是通过观察尸体上昆虫进化的速度来判断死亡时间,
在这里,警方请来了昆虫专家李·戈夫帮忙。可是李也遇到了和Grissom一样的问题:被毯子裹住的尸体,昆虫进化的速度是否会不同呢?
果然电视是源于现实,李也做了和Grissom同样的事情,他也弄了个猪的尸体,用同样的地毯裹了四层,然后拿到发现尸体的地方。通过观测尸体身上的昆虫发育过程,倒推回去,得出结论说,辛迪在失踪的当天,就已经被害了。
根据这个时间线,警方走访了那64个性犯罪分子,可是他们每个人都有扎实的不在场证明。
朗达表示社区里坏人太多了,对这个社区失去信心…可是难道这个功课不该早点做吗?
不过这个时候,警方倒是收到了一个有用的线索,比辛迪小两岁的妹妹阿什利想起来,那天下午他们在一起玩儿的时候,辛迪说要去附近一个叫罗斯的人家玩儿。
阿什利说,这并不是辛迪第一次去罗斯家玩儿,他们以前就一起去过。
罗斯家就在不远的地方,辛迪和阿什利只知道罗斯比她们大,却不知道他其实已经30岁了。罗斯家有条大狗,姐妹俩有时候会过去跟狗玩儿,有时候会玩几下罗斯的架子鼓。
罗斯的全名是罗斯穆森,和这个小区大部分家庭不同,他单身未婚一个人住。平时也没什么正经的工作,就喜欢玩玩音乐混混帮派。他留着打绺的长发,穿着自己染色的大T恤,走的是嬉皮士风路线。
罗斯穆森
朗达之前也知道孩子们喜欢去罗斯家玩,可直到这时,朗达才知道女儿们提到过的罗斯是个成年男子,而不是她想象中的小孩。
但是当警察质询罗斯的时候,他却矢口否认了独立日那天见过辛迪,辛迪也没有来过他家。他给警方提供了一个不在场证明,他说那天下午他在4点15分的时候,给朋友打了个电话,朋友接他一起去隔壁的小镇看了一场摇滚演出。
警察调出的通话记录证实了他的说法。
因为朗达在回答警方询问的时候,表示自己当天最后一次见到辛迪是下午4点半。这个时候罗斯应该已经在跟朋友一起看演出了,他的不在场证明,就得到了朋友的背书。
但是,细心的警察叔叔在罗斯家的垃圾桶里,发现了一些碎纸片,拼起来一看,却是辛迪几个星期前画的罗斯家的狗。
罗斯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把画撕碎了扔掉,但是他强调说,撕碎这副画的时间,是在他得知辛迪失踪的消息之后。
罗斯也接受了警方的测谎试验,而他也没通过…
所以现在看起来比较可疑的两个人,都没通过测谎仪。负责的警探沮丧的表示:嫩说这叫啥事儿?
这个时候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嫌疑犯,这个人就是朗达的新男友大卫·鲍斯曼。
朗达和男友大卫
这个大卫长得很阴沉,即使是不说话的时候,浑身都透出一股阴森之气。他过去有过多次家暴朗达的记录,平时脾气暴躁,在警察的询问中,他对警方承认过去曾经有一次把辛迪给扔下门口的栏杆,但是他也否认了自己与辛迪的死亡有关。
这个时候朗达又说了,我当时知道辛迪受伤了,不过我不知道是他扔的。我以为是个意外呢。
当然大卫怎么能不也上一趟测谎仪呢?不过,他居然通过了。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这家警局真是爱测谎仪啊,谁上个测谎仪简直跟玩儿似得。
另外,警察也质询了那位提供梦境的神棍,不过神棍拒绝接受警方的面试,他只在电话里接受了警察的问询。他提供了一个非常过硬的不在场证明,所以警方也排除了她的嫌疑。
这个时候路走不下去了,警方只好又回头来再做排除。这次他们决定再好好的翻翻罗斯的老底。
罗斯
做事就怕“认真”二字。这一翻,就翻出来罗斯曾经因为强奸一个少女和性侵一个10岁女孩儿坐过6年的大牢!而且他还曾经有过两次杀人嫌疑,只不过每次都因为证据不足逃过审判。
这次罗斯看起来清白,却是完全建立在朗达提供的时间线上。警方又回去重新听了一次朗达当天报警的电话录音,却发现她在报警的时候说的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应该是在3点左右。”
这比她前面说的4点半,整整早了一个半小时,而罗斯的不在场证明根本没有用。
如果按照这个报警电话提供的时间线,从3点到4点15罗斯去找朋友之间,就可能是真正的作案时间。
有了这个证据,警方提交了搜索申请,正式搜索了罗斯的家。
罗斯是个邋遢的单身汉,他就像所有邋遢的单身汉一样,习惯把脱下来的衣服扔做一堆,过两天再翻一翻,挑出一件相对干净一点的接着再穿。
这个懒习惯倒是方便了警方取证。警方从脏衣服堆里翻出了案发当天罗斯穿着的衣服和袜子还有鞋子,一并拿去鉴证室,专家们从这些衣物上找到了一些细碎的植物残留。
植物鉴证专家雷亚·约翰斯顿博士首先对比植物样本,找出残留物所属的科目,然后再与案发现场所有的植物进行对比,确定它们的种类相同,而且生长阶段也相同,从而证实罗斯的衣物上的植物残留的确来源于当时的案发现场。
这也就证明了罗斯至少在案发期间到过抛尸现场。
不过罗斯反正抵死不认,他接受了当地一个电台的采访,坚持说自己只见过辛迪一次。他反复辩解说,那个女孩儿特别淘气,我跟她也一点儿都不熟。我也不认识她的父母,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总是跑到我这里来玩,这能怪我吗?我和女朋友总是把她赶回家,可是过不多久,她就又来了。
但是他的说法被辛迪的妹妹阿什利否认了。阿什利想起来她和辛迪去过罗斯家好几次,而且罗斯还曾经送过一个毛绒玩具给她们,那是一个抱着根胡萝卜的小兔子。
就在包裹着辛迪尸体的那个毯子里,也发现了一只脏兮兮完全看不出颜色的小兔子。只是因为太脏了,无法从上面提取任何证据。
现在在罗斯的脏衣服上找到了植物,还仅仅是把他和犯罪现场联系起来,要证明他是真正的凶手,还需要更多的证据。
鉴证专家们仔细的搜索了从罗斯身上换下来的那件染色T恤,在这件T恤上,他们终于发现了一个非常小的污点。
经过技术手段,检测出这个污点包含了两个人的DNA信息,一个是辛迪的鲜血,一个是罗斯的精斑。这几乎是毫无辩解余地的铁证。
警方连夜逮捕了罗斯,当时他正在隔壁村子的草台上表演摇滚。
事后的整理发现,罗斯之所以没有被登记在当地的性犯罪分子名单上,是因为他被判有罪的时间,早于规定登记的法律颁布日期。于是他成了漏网之鱼。
这个发现有点令人不寒而栗,那么话说还有多少条漏网之鱼呢?
警方重构案件的时候推测,罗斯应该是通过小恩小惠先骗取了辛迪的信任,然后在July 4th那天,他可能借口要带辛迪去看什么新鲜玩意儿,把她骗到了案发处,对她进行了性侵然后殴打致死。
罗斯被以一级谋杀,一级绑架和一级强奸儿童罪起诉。
他在出庭的时候接受了辩护律师的建议,剪去了长发,穿起来西服,把自己打扮的象个正经人。
其实他的律师还是努力挣吧了一下的。律师试图攻击控方的昆虫证据,因为如果能推翻这个证据,就能推翻辛迪的死亡时间,从而推翻案发时间,然后罗斯的不在场证明就有可能成立。
不过陪审团并不买账,认定铁证如山,最后他被判罪名成立,获刑终身监禁。
辛迪的妈妈朗达在判决公布之后接受采访表示说,她认为罗斯应该被执行死刑,因为他杀害了自己9岁的女儿。女儿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从辛迪身上发生的悲剧,大家可以看到对孩子来说,保持对陌生人的警惕性多么的重要。作为家长,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应该多提醒孩子,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邀请去陌生的地方玩。
这么漂亮的小姑娘被这种禽兽毁了,是件多么可惜的事儿啊。
但这个案子实际上还有隐藏的彩蛋,也许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
前面提到那个向警察提供辛迪尸体线索的神秘人,不是号称自己做梦梦到的信息吗?这个神棍名叫吉尔伯特·鲍斯曼,他是当地教堂的一个牧师,号称能直接与上帝对话,权势很大。
大家有没有觉得鲍斯曼这个名字有些耳熟?
是的,他就是朗达那位家暴男友大卫·鲍斯曼的爸爸。
这样一来就细思极恐了。
那个时候当地的报纸在1996年7月14日还有过报道,题目是“搜救狗徒劳无功,未能找到失踪的九岁女孩儿”。在发现辛迪尸体的地方,志愿者们是曾经去搜索过好多遍的,可是没有人能记得在那个地方见过热水器下有这么一团东西。而如题所示,就连搜救狗都没能找到她。
所以是那么多搜救人员都太无能,没能发现尸体呢?还是在搜救的时候,尸体并不在发现的地点,是凶手后来抛尸于此。可是罗斯在事发之后被警方严密监视,应该是没有机会去抛尸的。如果不死他,那会是谁呢?
另一个意味深长的细节是,接到神棍启示的那个警探,在接到神棍电话之后,连夜赶到了抛尸现场,找到了尸体。然后他违背了上级的命令挪动了尸体,而现场调查的人员第二天早上才来得及赶到。
在他发现尸体和调查人员赶到封锁现场之间,过去了整整一个晚上,这段时间是否发生了什么呢?
还有那个家暴男友大卫可不是个好东西,
神奇的是,朗达在调查女儿失踪的期间,得知大卫曾经伤害过女儿,却依然没有跟他分手。
后来警方抓到罗斯,大卫就鼓动朗达起诉调查辛迪案的警员,但是朗达不愿意。大卫看到女友居然敢忤逆自己的意思,就对她大打出手。最严重的一次差点把她给掐昏过去。朗达终于忍无可忍,报警把他告了。
理论上来说,家暴在美国是刑事案,即使朗达不告,检控官也会提起公诉。
大卫被捕后,就跟警方说,其实辛迪的失踪跟朗达也有关系,她是个坏女人!那为什么朗达后来没事呢?是因为警方让大卫上了测谎仪。关于这个说法他没通过。
最后1999年的时候,大卫被判家暴罪名成立,入狱一年。这俩人才终于分手了。
所以投胎真是个技术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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