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年里,担任公司财务一职的朱某某利用自身职务便利,以“蚂蚁搬家”形式转移、侵占公司1360余万元,用于个人购房及炒股。
7月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以下简称“青浦区检察院”)获悉,5月23日,该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朱某某提起公诉。
公司唯一的财务
2023年12月13日,一名龚姓女子来到上海市青浦区公安分局报案,称自己公司内财务职务侵占了1000余万元。2024年2月4日,公安分局将该案立为职务侵占案进行侦查。2月5日17点许,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在姐姐的规劝和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该案于2024年5月11日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从报案人龚女士处,检察官得知,龚女士母亲在十余年前于青浦区创建一公司,随后陆续开设另外三家公司,但新成立的公司无实体业务,主要服务于第一家公司。朱某某于2010年5月加入第一家公司,担任四家公司的财务一职(除第一家外,其余三家只是挂名),起初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
2015年,由于工作表现良好且逐渐与公司实际负责人即龚女士的母亲关系融洽,于是续签劳动合同至2020年5月。在2020年5月合同到期时,又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长期雇佣劳动合同。
在长达13年多的服务期限内,朱某某始终表现出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且她与龚女士母亲有相同的宗教信仰及兴趣爱好,工作之余也来往密切,因此龚女士的母亲极为信任朱某某,将有关报税、出纳、保管公司对公账户及付款密钥的权限全部交由朱某某一人负责。这十余年内,公司有且仅有朱某某一名财务。
偶发的查账
2023年6月,朱某某在任职期间出现反常情况,开始断断续续不请假不来上班,甚至无法联系上。直至2023年国庆节期间,龚女士忽然接到朱某某前夫的现任妻子打来的一个电话,声称出现家庭纠纷,正在派出所配合公安工作。
出于对员工的关怀及多年情谊,龚女士立即赶至派出所查看情况。在交流过程中,龚女士捕捉到众人言语中的一丝线索,朱某某可能挪用公司的钱买了房子,于是对其产生怀疑。2023年11月初,朱某某由于突发情况被送往医院治疗。由于临近公司发薪日,龚女士母女来到医院了解朱某某身体情况,得知其无法正常工作,为维持正常运营,遂寻找一代理财务公司临时调来三名工作人员。
缺失的账册
然而,工作人员找遍了朱某某的电脑及电子存储设备,都无法找到公司的财务记账资料。财务公司工作人员提出查看纸质凭证,却在打开朱某某亲自封装的财务账册箱后发现,2014年之前的账册是完整的,此后近十年的记账凭证都是零散缺失的,根本无法理清账目,几乎等于没有做过账。
结合此前听到的朱某某侵占公司财产购房的言论,龚女士当即决定对母亲名下四家公司银行流水进行全面筛查,很快发现朱某某自2012年7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无数次虚构“红利”、“业务款分红”等名目,侵占公司资金达1360万余元。龚女士母女震惊之余,决定报警。
痴迷的股民
在进行讯问时,朱某某一开始始终低头沉默,不愿交代实情。但十余年来的银行流水、转账记录,每一份都是确凿的证据,令她无可狡辩,朱某某最终选择认罪认罚。
在查证朱某某日常开销时,检察官也发现朱某某正常工资不高,但有大笔开支均投向股市和期货市场,且其股票账户内投资基本都是亏空的。经询问,朱某某承认自己多年以来沉迷炒股,但技术不精,亏钱的愤愤不平日夜折磨着她的心理,让她如同一个赌徒,想要投入更多。她还承认从公司侵占的这些钱款,之前也曾用来买过一套房子,但后来被她抵押,所获钱款仍然用于炒股。
从朱某某家庭成员及其前夫口中,检察官得知朱某某所说均为实情。朱某某经常在家熬夜研究股票,也曾令家人们不胜其烦,只是没想到她早已走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最后的忏悔
面对检察官,朱某某不止一次地忏悔:“我从公司不断拿钱买股票,是想要赚了钱可以还给公司的,但一直亏损,账也做不平,越陷越深一错再错,做了这些违法犯罪的事我很后悔,我愿意接受惩罚。”
2024年5月23日,检察机关依法对朱某某提起公诉,并在此之后对朱某某名下财产进行查封,为龚女士公司挽回损失。
同时,因为龚女士公司十余年来仅雇用一名财务,并将大量公章、密钥等工具全交由其管理、且疏于督查,检察官也对其进行教育劝诫,要求该公司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监督及法律意识教育,避免经济损失,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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