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阳光明媚的早晨,青岛栈桥海滨迎来了“五一”小长假的第一波旅游高潮。就在这片欢声笑语中,一位兴奋拍照的天津游客小李,不慎在人群的推搡中小幅失衡,手中的手机滑脱,划过一道弧线,落入碧蓝的海水中,瞬间消失无踪。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意外,小李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周围游客见状纷纷投来同情的目光。幸运的是,青岛文旅志愿者协会的快速反应机制在此时发挥了关键作用。
海下的能见度虽然受到一定影响,但凭借多年的救援经验和敏锐的观察力,老张很快锁定了手机可能沉落的位置。随着几次精准的潜水摸索,不仅小李的手机被成功捞起,还有一个意外发现——一部旧款手机静静地躺在海底,显然已有一段时间。这个意外收获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惊喜不已。
当老张带着两部手机浮出水面,栈桥上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小李接过自己失而复得的手机,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连连向老张和志愿者协会致谢。而那部额外捞起的手机,经过简单处理后,志愿者们通过手机中的联系方式尝试寻找失主,一场网络寻人活动悄然展开。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人挤人的时候出去玩,不就是找罪受吗?掉手机还不是因为太拥挤?景区管理是不是该反思一下限流问题了?别光顾着数钱,游客体验和安全呢?”
如果游客掉落的手机价值昂贵,救援过程中造成损坏,责任应由谁承担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救援人员在救助过程中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一般不由其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游客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为物品掉落海中属于个人疏忽。然而,如果救援过程存在明显操作不当导致手机损坏,救援组织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建议游客在参与高密度人流活动时,尽量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并考虑购买相应保险以降低风险。
如果意外捞起的另一部手机找到了失主,失主是否有权要求赔偿因长时间未能使用手机造成的损失?
对于意外捞起的手机,如果能找到失主,通常情况下失主无权要求赔偿因长时间未能使用手机造成的间接损失,除非能够证明救援机构在发现手机后未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通知失主,且这种延误直接导致了额外的经济损失。
一般而言,救援行动被视为公益行为,且手机长期浸泡在海水中已无法正常使用,责任界定较为复杂,具体还需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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