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9部门联合发文 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

为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安全,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等9个部门联合发出

《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具体内容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中元节(又名:七月半,今年时间为8月18日)期间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禁止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 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广场、河边、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

●禁止沿街兜售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区域内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产生垃圾、损坏园林绿地、破坏市政设施、引发火灾、造成大气污染等危害的或沿街兜售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的,由城管、公安、生态环境、应急、消防、园林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成都生态环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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